45. 法院判決送達後,當事人若不服第一審法院判決,可向第二審法院提起救濟之程 序,是為下列何者?
(A)抗告
(B)再審
(C)重新審理
(D)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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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 B(27), C(5), D(653), E(1) #144627

詳解 (共 4 筆)

#135997

上訴 : 法院判決送達後,當事人若不服第一審法院判決,可向第二審法院提起救濟之程序

刑事訴訟法第344條規定,當事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得上訴於上級法院,且應以上訴書狀提出於原審法院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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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84


第一審法院判決

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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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0881
不服判決→上訴  *法院  *實體上有無...
(共 4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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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91

請問這個選項有沒有明顯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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