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第65條第3項
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與遊覽車客運業,皆應投保乘客責任險;其最低投保金額,由交通部定之。
未依規定投保乘客責任保險者,處10萬-50萬元罰鍰。
62. 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與遊覽車客運業,未依規定投保乘客責任保險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