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全民健康保險之居家照護者,其應自行負擔費用比率按下列何者計算? (A)..-阿摩線上測驗
祝福大家心願得償uvu 大一上 (2023/05/09): 第 43 條 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之百分之二十,居家照護醫療費用之百分之五。但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負擔其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五十。 前項應自行負擔之費用,於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得予減免。 第一項應自行負擔之費用,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依診所及各級醫院前一年平均門診費用及第一項所定比率,以定額方式收取,並每年公告其金額。 第一項之轉診實施辦法及第二項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之條件,由主管機關定之。 | 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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