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對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之權利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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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YULE201904 大四上 (2022/05/24)
第16條
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之權利如下: 一、對於地方公職人員有依法選舉、罷免之權。
二、對於地方自治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
三、對於地方公共設施有使用之權。(A)
四、對於地方教育文化、社會福利、醫療衛生事項,有依法律及自治法規享受之權。
五、對於地方政府資訊,有依法請求公開之權。(C)
六、其他依法律及自治法規賦予之權利。(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