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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地方自治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辭職、去職或死亡,所遺任期不足多少時間,即不再辦理補選:
(A)一年
(B)一年半
(C)二年
(D)二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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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心願成就 ★ 莫忘初衷 大四下 (2019/08/25)

地方制度法 § 82 III

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

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辭職、去職或死亡,所遺任期不足多少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