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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5.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该解释是学理解释
(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


5.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