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是指中華民國的縣改制為直轄市後,原本管轄的山地鄉隨之改制而成的地方自治團體,與自治區類似。由於直轄市之下的區依法並未擁有地方自治權,為解決山地鄉改制為區後,喪失原有部落自治與地方自治權力的問題,透過修正《地方制度法》,特別將改制為直轄市後,山地鄉改制而成的區定為「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且準用同法之鄉、鎮、縣轄市相關規定,使其得以擁有地方自治權限[1],延續原住民族既有的部落自治傳統文化,達到尊重臺灣原住民族文化的美意[2]。山地原住民區長及區民代表為民選。
目前共有6個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4],分布上以高雄市最多,共3個
46 下列那一個區之區長,非由區民直接選舉產生? (A)新北市烏來區 (B)桃..-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