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醫院應為住院之身心障礙者提供出院準備計畫。下列何者不是出院準備計畫所應包括的事項之一?
(A)復健治療建議
(B)居家看護人力仲介建議
(C)居家環境改善建議
(D)轉銜服務
(A)復健治療建議
(B)居家看護人力仲介建議
(C)居家環境改善建議
(D)轉銜服務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8), B(456), C(28), D(91), E(0) #1484809
統計: A(38), B(456), C(28), D(91), E(0) #1484809
詳解 (共 4 筆)
#6297284
第 23 條
醫院應為身心障礙者設置服務窗口,提供溝通服務或其他有助於就醫之相關服務。
醫院應為住院之身心障礙者提供出院準備計畫;出院準備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居家照護建議。
二、復健治療建議。
三、社區醫療資源轉介服務。
四、居家環境改善建議。
五、輔具評估及使用建議。
六、轉銜服務。
七、生活重建服務建議。
八、心理諮商服務建議。
九、其他出院準備相關事宜。
前項出院準備計畫之執行,應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列入醫院評鑑。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