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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10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戶政:戶籍法規概要#2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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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10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戶政:戶籍法規概要#21288 |
科目:
戶籍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10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戶政:戶籍法規概要#21288
年份:
104年
科目:
戶籍法規
46 戶籍登記事項錯誤,係因當事人申報錯誤所致者,應由當事人提出證明文件,向現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更 正。下列何者並非可資證明之文件?
(A)在臺灣地區初次登記戶籍或登記戶籍前之戶籍資料
(B)當事人所屬戶長開立之戶籍聲明書
(C)各級學校畢(肄)業證明文件
(D)涉及事證確認之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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