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某位旅客懷孕 38 週(或距離預產期約 2 週)到機場辦理報到手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得搭機,拒絕受理其報到
(B)須提供其主治醫師填具之適航證明,方可受理
(C)須事先通過航空公司醫師診斷,方可受理
(D)須於班機起飛 48 小時前,告知航空公司並回覆同意,方可受理代號:1601 頁次: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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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6), B(87), C(9), D(28), E(0) #718528

詳解 (共 2 筆)

#2633153

1F說的半對也半不對:

正確應該是懷孕超過28週(7個月)以上者欲搭飛機,需醫生開證明;超過36週(9個月)以上者無法搭機,身懷多胞胎超過32週(8個月)以上也無法搭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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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994
多數航空公司在旅客懷孕32週之後,均禁止其搭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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