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關於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各級政府機關,除位於澎湖、金門、連江縣外,其僱用人員之總額,每滿五十人應有原住民一人
(B)原住民地區之各級政府機關,其僱用人員之總額,應有五分之一為原住民
(C)各級政府機關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之採購,無論金額多少,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
(D)依政府採購法得標之廠商,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其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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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5), C(3), D(92), E(0) #380862

詳解 (共 2 筆)

#1416514

--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 ....得標廠商......雇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

百 分之二

.....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一0七條第二項 .....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雇用之身心障礙者及原住

   民之人數時,"各"應達國內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


這兩條沒有衝突,只是我們要小心題目.如果只單單提到原住民就是百分之一.有包括身心障礙者就是百分之二. 搞清楚比例就好.  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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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081
有法條能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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