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甲受邀至友人乙家作客,未料二人聊天時,卻因意見不同而發生爭吵;乙乃請甲離開,但甲卻表示要留下
與乙辯論,不願離開,雙方僵持不下數小時之久,乙受不了報警處理。關於甲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成立犯罪
(B)成立刑法第 306 條侵入住居罪
(C)成立刑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安罪
(D)成立刑法第 304 條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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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68), B(3808), C(34), D(941), E(0) #2455831
統計: A(1068), B(3808), C(34), D(941), E(0) #2455831
詳解 (共 7 筆)
#4480893
合法進入但不依指示離開也會觸法
如果是合法進入屬於他人的空間,但卻不依照住戶、管理權人的指示離去,依照刑法第306條第2項也構成侵入住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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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3120
本提是: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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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2330
(補充樓上)
刑法第 306 條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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