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第35條: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
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46.依規定,勞工連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多少休息時間? (A) 10 分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