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保險業因業務或財務狀況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或無法履行契約責任或有損被保..-阿摩線上測驗
1F 卡拉 國三下 (2021/02/09)
保險法 第149條 主管機關應依下列規定對保險業為監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之處分: 一、資本適足率等級為嚴重不足,且其或其負責人未依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完成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或合併者,應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九十日內,為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之處分。 二、前款情形以外之財務或業務狀況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或無法履行契約責任或有損及被保險人權益之虞時,主管機關應先令該保險業提出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並經主管機關核定。若該保險業損益、淨值呈現加速惡化或經輔導仍未改善,致仍有前述情事之虞者,主管機關得依情節之輕重,為監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之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