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特催(延滯61天以上者)可望收回者 1.軟硬兼施,動之以情,訴之以理,以達到債權回收的目的。2.得採分期償還之協議及徵提保人,以加強債權確保。
46.銀行對於滯延 61 天以上之消費金融客戶辦理催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