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關於書信封文撰寫時使用「側書」,何者敘述不正確
(A)表示尊敬之意
(B)只用在名字, 不用於職稱
(C)用於姓氏、名字和職稱的順序組合時
(D)直式應縮小偏右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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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1), B(321), C(248), D(95), E(0) #2963790

詳解 (共 3 筆)

#5733045
偏書:偏書的對象是名字而不是職銜。封文名字之所以要偏書,是因為我國傳統習俗認為直接稱人之名是極不禮貌的(古人另有字號可以稱呼),但為方便信差投遞,卻需要寫明,因而縮小偏書表示不得已。另一方面,我國向無忌諱稱人職銜的習俗,因此職銜不應偏書。至於偏書寫在右側而不寫在左側,這是自古相傳的慣例,而且合乎國人自右至左的書寫習慣,倒沒有特殊寓意。 

中路的書寫,現行格式有兩種:一是傳統格式、一是現代格式。傳統格式,乃是將職稱(如經理、教授等)或頭銜(如博士)置於姓氏下,再將其名或字號置於職銜下,並且小字側書於右側,然後挪抬(空一格),然後是啟封詞,如【圖1-4】 。現代格式則將職銜寫於姓名之下,空一格再寫啟封詞,名字並不偏書,如【圖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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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0803
側書   側書,或作側寫,舊時中...
(共 85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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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3563
? 請問答案有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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