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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3 依據「國民教育法」之規定,有關校長任期與遴選之敘述,以下何者正確?
(A)校長任期一任為三年
(B)原住民、山地、偏遠、離島等地區之學校校長任期,由教育部定之
(C)校長在同一學校得連任二次
(D)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現職校長得參與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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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Lynn 高二下 (2013/11/20)
原住民、山地、偏遠、離島等地區之學校校長任期,
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2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3/07/02)

國民教育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

(A) 校長任期一任為三年
(B) 原住民、山地、偏遠、離島等地區之學校校長任期,由教育部定之
(C) 校長在同一學校得連任二次
第 16 條
學校校長應採任期制,公立學校校長一任四年(A),得在同一學校連任一次(C),任期屆滿得回任教職。但任期屆滿後一年內屆齡退休者,經遴選會通過,報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得續任原學校校長職務至退休之日;其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原住民族地區之學校校長任期,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B)
第一項但書以外之直轄市、縣(市)立學校校長任期為配合學年起訖期間,得經遴選會通過,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至任期屆滿之當學年終了之日止;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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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依據「國民教育法」之規定,有關校長任期與遴選之敘述,以下何者正確?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