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七 條 申請本貸款者,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
一、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或 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
二、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且 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二人以上就讀第三條 第一項所規定之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 私立學校,且具正式學籍者。
45 下列有關學生就學貸款要件的敘述,何者不符規定? (A)家庭年收入符合中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