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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47 有關現行公務人員權益保障之救濟途徑,下列何者為非?
(A)申訴
(B)再申訴
(C)復審
(D)再復審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旗葉 國三下 (2013/12/29)
復審,不服決定,再救濟為『再審議』
2F
加油 大一上 (2016/11/13)

公務人員保障法4

公務人員權益之救濟,依本法所定復審申訴再申訴之程序行之。

公務人員提起之復審、再申訴事件 (以下簡稱保障事件)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以下簡稱保訓會) 審議決定。

保障事件審議規則,由考試院定之。

47 有關現行公務人員權益保障之救濟途徑,下列何者為非?(A)申訴(B)再申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