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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7 甲發函聘請乙為法文老師,並教授其法文會話。但甲於發函後即死亡,則甲之意思表示效力為何?
(A)失去效力
(B)效力未定
(C)有效
(D)得撤銷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劉柏良 國二下 (2012/03/23)
第 95 條 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 但撤回之通知,同時或先時到.....看完整詳解
1F
Mark Chen 大一上 (2011/06/07)
立約人死亡,繼承人繼承
3F
容容 大三上 (2021/10/14)

那不能撤銷嗎????

47 甲發函聘請乙為法文老師,並教授其法文會話。但甲於發函後即死亡,則甲之意思..-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