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的彈劾案通過成立後,應續由何單位或程序處理?
(A)送交人民公投複決
(B)憲法法庭審理判決
(C)召開任務型國民大會複決
(D)監察院會議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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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20), B(5140), C(41), D(120), E(0) #1173259
統計: A(520), B(5140), C(41), D(120), E(0) #1173259
詳解 (共 3 筆)
#3064697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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