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依政府採購法第 94 條規定,採購評選委員會當中的外聘專家學者人數,不得低於委員總數的多少比
例?
(A)二分之一
(B)四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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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28), B(271), C(1810), D(161), E(0) #1260351
統計: A(928), B(271), C(1810), D(161), E(0) #1260351
詳解 (共 8 筆)
#1310047
類似法條參考
第52條(訴願審議委員會之設置)
各機關辦理訴願事件,應設訴願審議委員會,組成人員以具有法制專長者為原則。
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由本機關高級職員及遴聘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擔任之;其中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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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4896
47 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應由本機關高級職員及遴聘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擔任之,其中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人數至少不得少於: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三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02 年 - 102年 地方四等#13933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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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4939
第 9 條
本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
半數之同意行之。出席委員中之外聘專家、學者人數應至少二人且不得少
於出席人數之三分之一。
本委員會委員有第十四條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繼續擔任委員,致委員總額
或專家、學者人數未達本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關於人數之規定者,應另行
遴選委員補足之。
第一項會議表決時,主席得命本委員會以外之人員退席。但不包括應全程
出席之承辦人員。
第一項會議,應作成紀錄,由出席委員全體簽名。
半數之同意行之。出席委員中之外聘專家、學者人數應至少二人且不得少
於出席人數之三分之一。
本委員會委員有第十四條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繼續擔任委員,致委員總額
或專家、學者人數未達本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關於人數之規定者,應另行
遴選委員補足之。
第一項會議表決時,主席得命本委員會以外之人員退席。但不包括應全程
出席之承辦人員。
第一項會議,應作成紀錄,由出席委員全體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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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023
有些法難怪寫錯寫去2/1.....現在是3/1
筆記.....
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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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6100
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 9 條 | 本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 半數之同意行之。出席委員中之外聘專家、學者人數應至少二人且不得少 於出席人數之三分之一。 本委員會委員有第十四條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繼續擔任委員,致委員總額 或專家、學者人數未達本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關於人數之規定者,應另行 遴選委員補足之。 第一項會議表決時,主席得命本委員會以外之人員退席。但不包括應全程 出席之承辦人員。 第一項會議,應作成紀錄,由出席委員全體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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