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台北市政府警察開警車巡邏時,不慎撞死路人,台北市政府應負何種責任?
(A)依國家賠償法規定負國家賠償責任
(B)依民法規定負僱用人連帶賠償責任
(C)由司機本身負賠償責任
(D)依相關法令負損失補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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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81), B(44), C(22), D(170), E(0) #135480

詳解 (共 2 筆)

#6017758

國家賠償法§2: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因為巡邏是執行職務,故此情況適用國家賠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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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3717

不慎=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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