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2 彰化銀行_新進人員甄試_防制洗錢人員:銀行法概要、民法概要、金融法令#89797
年份:109年
科目:銀行◆(1)銀行法概要(2)民法概要(3)金融法令(包含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附屬法規)
47.某甲於其父死亡後,欲拋棄繼承。有關拋棄繼承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某甲拋棄繼承後,其子可代位繼承
(B)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其得繼承時起三個月內向法院以書面為之
(C)拋棄繼承無溯及於繼承開始時之效力
(D)遺產中有不動產者,已辦理拋棄繼承後,不需再辦拋棄該不動產之登記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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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第 1140 條 (代位繼承) ...
未解鎖
這是一道關於《民法》繼承編中「拋棄繼承」...
未解鎖
第 1174 條1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