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下列何種情形違反「一事不二罰」之原則?(A)無廢(污)水排放許可證之業者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除命其停工外,並處以罰鍰(B)甲公司違反食安法行為涉及刑事案件部分經刑事判決科以罰金刑後,並就同一行為處以罰鍰(C)事業排放廢水,違反放流水標準者,處以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D)酒醉駕車除處以罰鍰外,並吊扣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