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
第 11 條
證券商受理客戶開立信用帳戶,以一客戶開立一信用帳戶為限;其開戶條
件由證券交易所會同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信用帳戶每人限開一戶
47. 自辦信用交易證券商受理委託人開立信用帳戶之開戶數: (A)每人限開一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