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編目規則
22.1.7.1 外國著者已取用中文名字者,以其中文名字為標目,如中文名字不止一個,依 22.1.1 至 22.1.4 各款擇定。如無中文名字,則採用較為著稱之中文譯名為標目;若無著稱之譯名,則採用作品中之譯名;若作品中無譯名,則依參考資料翻譯之;若無法查得,則自行翻譯之。
例:
1. 雨果 不用囂俄。
2. 海明威 不用漢明威。
3. 何瑞元 不用哈特瑞(說明)本名為 Richard W. Hartzell,何瑞元為其中文姓名。
43 中文圖書編目時遇有外國著者,其標目選用: (A)外國原名 (B)中文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