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計程車駕駛人駕駛計程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且車輛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車輛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新臺幣(A)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B)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 (C)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