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下列關於精神醫療機構之敘述,何者錯誤?
(A)精神醫療機構於病人住院時,應向病人本人說明住院理由及其應享有之權利
(B)精神醫療機構為防範自殺事件,得拘束病人身體
(C)精神醫療機構為防範緊急暴力意外,得視實際需要使用戒具
(D)精神醫療機構為防範自傷事件,得限制病人的行動自由於特定之保護設施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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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9), B(235), C(523), D(38), E(0) #393472

詳解 (共 4 筆)

#754684

精神衛生法

第 36

 

精神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或於病人住院時,應向其本人及其保護人說明病情、治療方針、預後情形、住院理由及其應享有之權利等有關事項。

第 37

 

精神照護機構為保護病人安全,經告知病人後,得限制其活動之區域範圍。

精神醫療機構為醫療之目的或為防範緊急暴力意外、自殺或自傷之事件,得拘束病人身體或限制其行動自由於特定之保護設施內,並應定時評估,不得逾必要之時間。

精神醫療機構以外之精神照護機構,為防範緊急暴力意外、自殺或自傷之事件,得拘束病人身體,並立即護送其就醫。

前二項拘束身體或限制行動自由,不得以戒具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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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111
戒具是誇張一點...又不是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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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7
精神障礙者基本上有吃藥控制,跟一般人無異,我服務的機構就有,除了天氣突然改善會給偷偷吐藥,讓我抓,還不至於動手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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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1
請問精神障礙者 無故突然暴力 會打病人 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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