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公職◆法院組織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8 地方法院合議庭評議損害賠償事件時,審判長甲主張被告應賠償新臺幣(下同)20萬元,受命法官乙主張被告應賠償50萬元,陪席法官丙主張被告應賠償30萬元,試問該合議庭評議決定被告應賠償多少元?
(A)20萬元
(B)40萬元
(C)30萬元
(D)50萬元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林峰群 國一下 (2010/07/02)
法院組織法105
評議以過半數之意見決定之。
關於數額,如法官之意見分三說以上,各不達過半數時,以最多額之意見
順次算入次多額之意見,至達過半數為止。
關於刑事,如法官之意見分三說以上,各不達過半數時,以最不利於被告
之意見順次算入次不利於被告之意見,至達過半數為止。

最多額50算入次多額30的那位,所以變兩位30,超過半數,評議結果就是30

因為侵權行為目的在填補損害,所以由多的算到少的。
2F
胡愛晏 大二下 (2015/06/20)
30萬、20萬、20萬、10萬、40萬五個人呢?
取30萬還是20萬?
3F
黃薏如 研一下 (2018/07/10)

不太懂?

有什麼方法好記?

48 地方法院合議庭評議損害賠償事件時,審判長甲主張被告應賠償新臺幣(下同)20..-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