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依原住民身分法,關於原住民或非原住民被收養之身分認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原住民為非原住民收養,不喪失原住民身分,且不得申請喪失該身分
(B)非原住民因收養取得原住民身分者,收養關係終止時,原住民身分不變
(C)原住民父母均42歲且無子女,收養6歲的非原住民,後者取得原住民身分
(D)本法施行前,原住民父母均超過45歲,並育有多名子女,收養9歲的非原住民,後者取得原住民身分
統計: A(47), B(67), C(891), D(114), E(0) #2573638
詳解 (共 3 筆)
(A)原住民為非原住民收養,不喪失原住民身分,且不得申請喪失該身分
(B)非原住民因收養取得原住民身分者,收養關係終止時,原住民身分不變
(C)原住民父母均42歲且無子女,收養6歲的非原住民,後者取得原住民身分
(D)本法施行前,原住民父母均超過45歲,並育有多名子女,收養9歲的非原住民,後者取得原住民身分
原住民身分法 第 5 條
原住民為非原住民收養者,除第九條另有規定外,其原住民身分不喪失。(A)
未滿七歲之非原住民為年滿四十歲且無子女之原住民父母收養者,得取得原住民身分。(C) (D)
本法施行前,未滿七歲之非原住民為原住民父母收養者,不受前項養父母須年滿四十歲且無子女規定之限制。
前二項之收養關係終止時,該養子女之原住民身分喪失。(B)
48 依原住民身分法,關於原住民或非原住民被收養之身分認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原住民為非原住民收養,不喪失原住民身分,且不得申請喪失該身分(得申請喪失)
(B)非原住民因收養取得原住民身分者,收養關係終止時,原住民身分不變(原住民身分喪失)
(C)原住民父母均42歲且無子女,收養6歲的非原住民,後者取得原住民身分
(D)本法施行前,原住民父母均超過45歲,並育有多名子女,收養9歲的非原住民,後者取得原住民身分(一樣要未滿7歲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不過養父母沒有年齡及子女的限制)
原住民身分法 第5條
原住民為非原住民收養者,除第九條另有規定外,其原住民身分不喪失。
未滿七歲之非原住民為年滿四十歲且無子女之原住民父母收養者,得取得原住民身分。(C)
本法施行前,未滿七歲之非原住民為原住民父母收養者,不受前項養父母須年滿四十歲且無子女規定之限制(D)。
前二項之收養關係終止時,該養子女之原住民身分喪失(B)。
原住民身分法 第9條
原住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
一、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者。
二、原住民為非原住民收養者(A)。
三、年滿二十歲,自願拋棄原住民身分者。
依前項規定喪失原住民身分者,除第三款情形外,得於婚姻關係消滅或收養關係終止後,檢具證明文件申請回復原住民身分。
依第一項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者,其申請時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之原住民身分不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