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信託財產發生之利益應於所得發生時課稅,其例外之情形為下列何者?
(A)共同信託基金
(B)受益人尚未存在
(C)受益人行蹤不明
(D)私益信託受益人不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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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05), B(627), C(273), D(556), E(0) #3008330
統計: A(1805), B(627), C(273), D(556), E(0) #3008330
詳解 (共 4 筆)
#5894573
A.共同信託基金由於受益人數眾多,加上所得數字可能不大,若要在發生的時點課稅之成本極高,因此例外於分配時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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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1427
所得稅法 第3-4條
符合第四條之三各款規定之公益信託,其信託利益於實際分配時,由受益人併入分配年度之所得額,依本法規定課稅。
依法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之共同信託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期貨信託基金或其他信託基金,其信託利益於實際分配時,由受益人併入分配年度之所得額,依本法規定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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