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為憲法第七十八條所明定,其所為之解釋,自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各機關處理有關事項,應依解釋意旨為之,違背解釋之判例,當然失其效力。
48.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何拘束力?(A)僅供參考(B)僅拘束行政機關(C)拘束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