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編製(行政院)、預算審議(D立法院)、預算執行、(B)決算審計部與審計(C監察院)的過程,
審計部組織法 第 5 條
審計部掌理政府及其所屬機關財務之審計,職權如左:
一、監督預算之執行。
二、核定收支命令。
三、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四、稽察財物及財政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
五、考核財務效能。
六、核定財務責任。
七、其他依法律應行辦理之審計事項。
憲法第 90 條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48. 中央政府預算包括預算編製、預算審議、預算執行、決算與審計的過程,在這過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