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承銷商輔導發行公司或外國發行人申報發行國內轉換公司債,其發行及轉換辦法中訂有發行公司或外國發行人得收回條款者,下列何種情況者,方得適用?
(A)本次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五者
(B)本次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五者
(C)本次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二十者
(D)本次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三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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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4), B(94), C(74), D(28), E(0) #220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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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2270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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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6010
得收回條款者→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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