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民眾A、B兩人於111年2月1日向法務部廉政署共同檢舉公務員貪污瀆職,111年2月10日民眾C復就同一貪污瀆職事實向政風機構提出檢舉,案經檢察官偵查起訴並經法院判決公務員有罪後,應核發檢舉獎金新臺幣300萬元,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之規定, 下列檢舉獎金之分配或處理何者正確?
(A)A、B、C各分配獎金100萬元
(B)A、B各分配獎金150萬元
(C)應由A、B、C協議由其中一人具名領取300萬元獎金
(D)應由A、B協議由其中一人具名領取300萬元獎金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 B(32), C(3), D(1), E(0) #3210443

詳解 (共 1 筆)

#6222486
同一貪污瀆職案件含有數檢舉事實時,其獎金以一案計算,並以檢舉事實中經法院判決有罪之宣告刑最重刑者為準。
同一貪污瀆職案件獎金分配如下:
一、數人共同檢舉同一貪污瀆職事實者,平均分配獎金。
二、數人分別檢舉同一貪污瀆職事實並提供具體事證,獎金給予最先檢舉人;無從分別其先後者,平均分配獎金。
三、數人先後檢舉不同貪污瀆職事實並提供具體事證者,由第八條第二項規定之審查會於第七條第一項獎金額度內酌情分配獎金。
ㅤㅤ
若依照上開命令,該題出的有爭議,檢舉並提出具體事證才會是給最先檢舉人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