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雇主使勞工從事屋頂作業時,應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下列哪些事項? (甲)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乙)進行拆除作業時待拆物件之不良品汰換 (丙)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 (丁)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
(A) 甲乙丙丁
(B) 甲乙丙
(C) 甲丙丁
(D) 乙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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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3), C(28), D(1), E(0) #2510066

詳解 (共 2 筆)

#4947171

營造設施規則18條

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下列事項:
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
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
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
五、前二款未確認前,應管制勞工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作業。
六、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


汰換不良品規定,對於進行拆除作業之待拆物件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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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198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 雇主應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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