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適合性原則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行政程序法
第 7 條
48. 行政行為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是屬於比例原則概念下的何種原則?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