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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 依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規定,教師奉准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應履行服務義務之期間為何?
(A)帶職帶薪時間之一倍
(B)帶職帶薪時間之二倍
(C)一律二年
(D)一律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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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1F
Lynn 高二下 (2013/12/12)
第 12 條
教師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帶職帶薪期間之二倍
;留職停薪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留職停薪之相同時間。
教師履行服務義務期限屆滿前,不得辭聘、調任或再申請進修、研究。但
因教學或業務特殊需要,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及服務學校同意者,
不在此限。
私立學校教師進修、研究後之服務義務,依本辦法之規定。但服務學校與
教師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25 依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規定,教師奉准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應履行服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