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使用自動排檔之小客車及小客貨兩用車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國內產製者..-阿摩線上測驗
2F 焦糖玫兒 小四上 (2022/05/09)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39 條 汽車申請牌照檢驗之項目及基準,依下列規定: 一、引擎或車身(架)號碼及拖車標識牌應與來歷憑證相符。除小型車附掛之拖車外,拖車標識牌及車身(架)號碼打刻應符合附件十七之規定。二、消音器作用正常,排氣管完好,排放空氣污染物符合管制規定。三、方向盤應在左側。四、腳煞車、手煞車效能、平衡度合於規定。五、著地輪應為四輪以上,最前軸著地應為二輪。前輪側滑度合於規定。六、各種喇叭應合於規定且不得裝設可發出不同音調之喇叭。七、各種燈光應符合附件七規定。八、車輛尺度、顏色、車身式樣與紀錄相符,車身標識合於第四十二條之規定。九、車窗、擋風玻璃未黏貼不透明反光紙,計程車車窗玻璃除依規定標...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