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條
職業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參加駕駛執照審驗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年以上者,逕行註銷其駕駛執照。前項經逕行註銷駕駛執照之職業汽車駕駛人,得申請換發同等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
52. 小陳是遊覽車司機,因為忙著出車,其職業駕駛執照到期未參加審驗又逾期一年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