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編目規則
2.5.3.1 一書之高廣應以其封面之長寬為準,按公分量度而記載之,其零數作一公分計。
2.5.3.2 一般書籍僅記其高度,但有下列情形者則高廣尺度並記之,高在前,廣次之,中間置「×」號。
(1) 長本:一書之廣不及高度二分之一者。
例:景印敦煌莫高窟舊藏大唐初刻金剛經卷子;27 × 13 公分
(2) 橫本:一書之廣超過高度者。
例:歷史輿地沿革圖;22 × 31 公分
2.5.3.4 散葉印刷品,除記高度外,並記其廣度。其以摺疊方式出版者,將摺疊後高廣記於其後。
例:;48 × 30 公分摺成 24 × 15 公分
35 關於圖書資料「高廣」的著錄規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圖書的高廣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