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民、縣 (市) 民、鄉 (鎮、市) 民之權利如下:一、對於地方公職人員有依法選舉、罷免之權。二、對於地方自治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三、對於地方公共設施有使用之權。四、對於地方教育文化、社會福利、醫療衛生事項,有依法律及自治法規 享受之權。五、對於地方政府資訊,有依法請求公開之權。六、其他依法律及自治法規賦予之權利。
46 下列何者非屬我國地方居民的公民權範圍? (A)創制自治法規條文之權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