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列題名
主要著錄來源載有與正題名不同語文之其他題名或符號(如 羅馬拼音、國語注音等),視為並列題名。依主要著錄來源 所載之順序著錄,並列題名前冠以等號(=)。
乘號(×)用於稽核項以記高廣。
連字符號(--)用於列舉內容時,子題間以兩連字符號相連;用於連續性出版品之年分、卷期起訖等處。
圓點(.)用於題名及著者敘述項以引出補篇;用於集叢項以引出附屬集叢名。
等號(=)用於題名及著者敘述項以引出並列題名;用於版本項以引出並列版本敘述;用於出版項以引出並列出版敘述;用於集叢項以引出集叢並列題名;用於連續性出版品之標準號碼項以引出識別題名。
20 在中國編目規則中會用那一種標點符號引出並列題名? (A)乘號(u)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