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遺贈稅為國稅,應向戶籍地之國稅局申請
第 30 條
遺產稅及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應於稽徵機關送達核定納稅通知書之日起二個月內,繳清應納稅款;必要時,得於限期內申請稽徵機關核准延期二個月。
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納稅義務
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分十八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二個月為限。
A=>30萬以上
C=> 該管稽徵機關
D=>18期,2個月
25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0 條,關於遺產稅或贈與稅分期繳納之規定,下列何者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