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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行政本質具多樣性、多義性與複雜性,故有學說指出「行政只能加以描述,而無法加以定義」,在我國現行法之制度下,下列有關我國行政概念之描述,何者錯誤?
(A)立法院內部公務人員之任免,以及立法院旁聽證之核發,均屬實質意義之行政的範疇
(B)法院處理公證及非訟事件,非屬實質意義之行政的範疇
(C)監察院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非屬實質意義之行政的範疇
(D)考試院考選部舉辦國家考試之行為,非屬實質意義之行政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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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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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姍 高二下 (2013/12/20)
立院的「立法權」才非行政的範疇;「考試院的考試權=行政的性質!!!」參照:4. 下列何者屬於行政性質? D(A.....看完整詳解
3F
小小黃 國一上 (2017/03/22)

形式意義的行政:機關所do的各種行為


實質意義的行政:do行政任務的行為

4F
Alan-今年上榜 小一上 (2017/03/23)
想請問一下什麼是行政任務的行為
5F
Cindy Lin 幼兒園下 (2023/02/05)

請問(B)法院處理公證及非訴訟案件,為何不像A屬實質意義的行政範疇呢? 謝謝

行政本質具多樣性、多義性與複雜性,故有學說指出「行政只能加以描述,而無法加以定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