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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何種情形,其判決並非當然違背法令?
(A)法院之組織不合法
(B)禁止審判公開非依法律之規定
(C)未與被告以最後陳述之機會
(D)原審判決後,刑罰有廢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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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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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yeh(我已上榜大家 高三上 (2016/03/14)
原審判決後,刑罰有廢止、變更或免除者,.....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9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1/10/07)
刑罰是判決後才廢止,表示此判決適法而非「當然違背法令」,但此得為「上訴之理由」。
刑事訴訟法  第 381 條 (上訴三審之理由-刑罰變、廢、免除)
原審判決後,刑罰有廢止、變更或免除者,得為上訴之理由。
刑事訴訟法 第 379 條 (當然違背法令之事由)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一、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者。
三、禁止審判公開非依法律之規定者。
四、法院所認管轄之有無係不當者。
五、法院受理訴訟或不受理訴訟係不當者。
六、除有特別規定外,被告未於審判期日到庭而逕行審判者。
七、依本法應用辯護人之案件或已經指定辯護人之案件,辯護人未經到庭辯護而逕行審判者。
八、除有特別規定外,未經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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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Yan Gachi 大四上 (2022/06/11)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一、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者。
三、禁止審判公開非依法律之規定者
四、法院所認管轄之有無係不當者。
五、法院受理訴訟或不受理訴訟係不當者。
六、除有特別規定外,被告未於審判期日到庭而逕行審判者。
七、依本法應用辯護人之案件或已經指定辯護人之案件,辯護人未經到庭辯護而逕行審判者。
八、除有特別規定外,未經檢察官或自訴人到庭陳述而為審判者。
九、依本法應停止或更新審判而未經停止或更新者。
十、依本法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者。
十一、未與被告以最後陳述之機會者。
十二、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或未受請求之事項予以判決者。
十三、未經參與審理之法官參與判決者。
十四、判決不載理由或所載理由矛盾者。

第 381 條
原審判決後,刑罰有廢止、變更或免除者,得為上訴之理由。
11F
免費享解 大三上 (2022/08/02)

速解:
1.原審判決後,刑罰有廢止、變更或免除者,得為上訴三審之理由。
2.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  or 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刑訴再審複習法條-----
重點:得委任律師、無理由是裁定駁回、被告已死採書面審查、再審無罪要昭告。

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之案件,除前條規定外,其經第二審確定之有罪判決,如就足生影響於判決之重要證據漏未審酌者,亦得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

聲請再審於刑罰執行完畢後,或已不受執行時,亦得為之。

判決之一部曾經上訴,一部未經上訴,對於各該部分均聲請再審,而經第二審法院就其在上訴審確定之部分為開始再審之裁定者,其對於在第一審確定之部分聲請再審,亦應由第二審法院管轄之。

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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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種情形,其判決並非當然違背法令? (A)法院之組織不合法(B)禁止審判公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