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假固定再焊接
鋼構造建築物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10.1.8 螺栓與銲接之組合
承壓型接合之螺栓或高強度螺栓不得視為與銲接共同分擔應力,而應由銲接承擔接合之全部應力。以摩阻型接合設計之高強度螺栓則可與銲接共同分擔載重,惟須先鎖緊高強度螺栓後再銲接。(B)
49 下列有關鋼骨建築施工之敘述,何者不適當? (A)梁上緣之剪力釘與鋼承版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