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5月2日施行的公務員懲戒新制
公務員懲戒法20條
10年--「休職」
5年--「減少」退休(職、伍)金、「降級」、「減俸」、「罰款」、「記過」或「申誡」
【已刪除】49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有關公務員懲戒權之行使期間為多久?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