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依行政訴訟法(民國 100 年 11 月 23 日修正)之規定,下列何者不適用簡易訴訟程序?
(A) 稅捐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為新臺幣 35 萬元之課稅事件
(B) 不服行政機關吊銷證照之裁罰處分
(C) 不服行政機關命應繳納罰鍰新臺幣 20 萬元
(D) 向公務員請求返還溢領薪俸新臺幣 3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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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49), B(6839), C(182), D(1251), E(0) #355484
統計: A(1049), B(6839), C(182), D(1251), E(0) #355484
詳解 (共 10 筆)
#435111
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下列各款行政訴訟事件,除本法別有規定外,適用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
一、關於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
二、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罰鍰處分而涉訟者。
三、其他關於公法上財產關係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
四、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告誡、警告、記點、記次或其他相類之輕微處分而涉訟者。
五、依法律之規定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者。
前項所定數額,司法院得因情勢需要,以命令減為新臺幣二十萬元或增至新臺幣六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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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028
(B)為行政處分,若是不服得提起撤銷訴願、撤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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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182
相似題,答案為A
依行政訴訟法第二二九條之規定,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處分而涉訟者,優先適用何 種訴訟程序? (A)簡易訴訟程序(B)上訴審程序(C)保全程序(D)強制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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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252
考題只有說提訴訟,所以D不用考慮還不還,只問是否可提起
只要背好§229條件即可,D選項的關鍵是3萬元
這一題主要考你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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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8070
11F,多人按讚是因為,1F很辛苦的找資料出來,不管幫助如何.,我也是給他按讚.努力找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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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6313
現在已經修法改為50萬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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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581
請問B應該如何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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